存貨
2025-10-07
什麼是「存貨」,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5號(簡稱EAS)存貨有明確的定義,「係指符合下列任一條件之資產:1.持有供正常營業過程出售者。2.正在製造過程中以供正常營業過程出售者。3.將於製造過程中或勞務提供過程中消耗之原料或物料。」說明如下
- 持有供正常營業過程出售者:係指已達可供銷售狀態及地點之存貨,於買賣業為「商品存貨」、於製造業則為「製成品存貨」。
- 正在製造過程中以供正常營業過程出售者:係指正在製造過程中,尚未達到可供銷售狀態及地點之存貨,通常存在於製造業,為「在製品存貨」。
- 將於製造過程中或勞務提供過程中消耗之原料或物料:係指為生產製成品對外銷售,而投入生產程序的原料或物料,製造業為「原料或物料存貨」。
存貨成本的原始認列,「存貨成本包括所有購買成本、加工成本及為使存貨達到目前之地點及狀態所發生之其他成本。」
對企業而言,無論是商品存貨、製成品存貨、在製品存貨、原料或物料,最終都是以供銷售為目的,而持有的資產,故對於存貨成本的原始認列,核心原則就是「使存貨達到可供銷售狀態及地點的一切必要支出」,均得認列為存貨成本。
存貨的期末衡量,「存貨應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此即存貨的期末衡量,採「成本與淨變現價值熟低法」之基礎。至衡量的方式,依規定,原則應採「逐項比較法」,例外對於類似或相關之項目,得採「分類比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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