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成本公式
2025-10-14
什麼是「存貨成本公式」,又跟存貨成本的決定有何關聯呢,簡單來說,存貨成本公式,即是決定存貨「價格」的一種制度,以前稱為「存貨成本流動假設」。亦即企業經營過程中,為數眾多的存貨在每次進貨、銷貨等交易不斷產生的期間,以什麼樣的基礎,來決定銷貨的存貨成本,簡單來說,你也可以理解成實體存貨的流動假設方法。
存貨成本公式分為「個別認定法」、「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或其他主管機關核定之方法(例如百貨零售業常用的「零售價法」等)
- 個別認定法:應以個別存貨之實際成本,作為存貨之取得價格;適用不可替換之存貨項目及依專案計畫生產或購買且能區隔之商品或勞務。
- 先進先出法:應依存貨之性質分類,其屬於同一類者,分別依其取得之日期順序排列彙計,其距離年度終了最近者,列於最前,以此彙列之價格,作為存貨之取得價格。(假設先買進來的存貨,先賣出去)
- 加權平均法:應依存貨之性質分類,其屬於同一類者,以自年度開始之日起,併同當年度中添置存貨之總金額,除以總數量,以求得其每一單位之取得價格。(又稱一次加權平均法,適用於定期盤存制)
- 移動平均法:應依存貨之性質分類,其屬於同一類者,於每次取得時,將其數量及取得價格與上次所存同一類之數量及取得價格合併計算,以求得每一單位之平均價格,下次取得時,依同樣方法求得每一單位之平均價格,以當年度最後一次取得時調整之單位取得價格,作為存貨之取得價格。(又稱移動加權平均法,適用於永續盤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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