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和記錄折舊費用


2025-11-25

撰寫人:胡宗奇會計師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為企業的長期經營資產,預期使用期間超過一年,故在企業經營期間,依規定應做成本的分攤計算,即所稱折舊費用計提。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8號(簡稱EAS)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應按有系統之基礎,將可折舊金額於耐用年限內分攤」、「企業應採用能反映其資產未來經濟效益預期消耗型態之折舊方法」

    依規定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的折舊計提方法,有以下幾種

  • 直線法:以成本減除殘值後之餘額,按耐用年數平均分攤,計算每期折舊額。(我國稅法上稱平均法)
  • 定率遞減法:以每期減除該期折舊額後之餘額順序作為各次期計算折舊之基數,而以一定比率計算各期折舊額。
  • 年數合計法:以成本減除殘值後之餘額,乘以一遞減之分數,其分母為使用年數之合計數,分子則為各使用年次之相反順序,計算各期折舊額。
  • 生產數量法:以成本減除殘值後之餘額,除以估計之總生產量為每一單位產量應負擔之折舊額,再乘以各期實際之生產量,計算各期折舊額。
  • 工作時間法:以成本減除殘值後之餘額,除以估計之全部使用時間為每一單位工作時間應負擔之折舊額,再乘以各期實際使用之工作總時間,為各該期之折舊額。

    企業計提折舊時,係以選擇的折舊方法,計算當年度折舊費用,逐年提列並列帳,會計分錄為(借:折舊費用、貸:累計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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