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稅、避稅、逃稅如何區分


2025-08-07

當稅法規定某一種所得不用繳稅,你沒去繳,這確實是「合法節稅」;但如果稅法的規定是某一種所得應該要繳稅,你沒去繳,就可能涉及「脫法避稅」或「違法逃稅」。
「避稅」指的是,你採取一種迂迴的、異常的交易模式,最終達到少繳稅捐的效果,而這種迂迴的、異常的交易模式卻非稅法的立法者當初所預料。
也就是,從立法意旨來看,立法者認為你應該走直線這條路,但你卻選擇另一條,立法者完全沒有想到的迂迴道路。當然,什麼叫作「迂迴的」、「異常的」交易模式?解釋上可能會有灰色地帶。

最保險的做法,還是應該在交易前先諮詢專業人士的意見。
至於「逃稅」,則是對於原本應該繳稅的所得刻意隱瞞或虛偽不實陳述(例如以多報少),也就是違反誠實申報義務,讓稅捐稽徵機關短漏核定稅捐,如同納稅義務人詐害國家的稅捐債權,這是不折不扣的違法行為。
不論是「避稅」或「逃稅」,都是稅法上不允許的稅捐安排模式,但兩者在法律效果上還是有所差別。

「避稅」的行為一旦被查獲,稅捐稽徵機關會將原本迂迴的交易安排,調整回走直線這條路,並就其間的差額補徵稅款。此外,依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7條規定,稅捐稽徵機關除了補稅外,還會加徵一筆滯納金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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