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有統編,但是有的可以使用;有的無法使用。想了解哪些可以使用? 有部分景點的停車費、洗車費只有收據。 想了解怎麼報差旅費


2025-08-07

拿到有統編的發票,卻在稅務上扣抵時發生了「無法使用」的狀況,有可能是以下狀況:
A. 拿到了營業稅上面不可扣抵的憑證,法源依據如下: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十九條(不得扣抵之進項稅額)
營業人左列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一、購進之貨物或勞務未依規定取得並保存第三十三條所列之憑證者。
二、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貨物或勞務。但為協助國防建設、慰勞軍隊及對政府捐獻者,不在此限。
三、交際應酬用之貨物或勞務。
四、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務。
五、自用乘人小汽車。
………………
B. 在營所稅上面,有可能是拿到非屬本業支出的發票,法源依據如下: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第六十二條
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以外之費用及損失,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C. 或是在營所稅申報扣抵時,非屬當年度的過期帳發票,亦不可進行成本或費用之扣抵,相關法條依據如下: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第六十四條凡應歸屬本年度之費用或損失,除會計基礎經核准採用現金收付制者外,應於年度決算時,就估列數字以「應付費用」科目列帳,但年度決算時,因特殊情形無法確知之費用或損失,得於確知之年度以過期帳費用或損失處理。
D. 另外,取得統編的發票,假若是有限額的費用(例如交際費),超出該項目限額的有統編發票亦會發生無法在營所稅申報加以扣抵的狀況,以下是民國113年營所稅申報書有限額的相關成本費用項目樣張。

有部分景點的停車費、洗車費只有收據。想了解怎麼報差旅費?—收據請盡可能取得有統編的小規模收據,這在營所稅申報稅務上可以扣抵,但有限額。(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67條規定: 營利事業出具之普通收據,其全年累計金額以不超過當年度經稽徵機關核定之製造費用及營業費用之總額千分之三十為限,超過部分,不予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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