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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然災害假(颱風天)薪資計算公式
  • 天然災害假(颱風天)薪資計算公式

  • Q:請問天然災害假(颱風天)不計薪的計算公式。
    例如:我的薪資是29,000+全勤1000=30,000元,
    10/5因颱風市政府發布停班停課一天,
    請問颱風天的薪資公式應要以下哪一公式計算?
    (1)30,000/30=1000元,薪資29000-不計薪1000+全勤1000=實領29000
    (2)29,000/30=967元,薪資29000-不計薪967+全勤1000=實領29033
  • 姓名:林先生/小姐
  • 行業別: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 區域:台中市
  • 詢問日期:2023-10-13
  • 點閱次數:1681
  • 會計師回覆#1
  • 王殷盛

    王殷盛

    榮譽會計師

    A:依照《勞動 2字第 0960130677 號函》,「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係以「月薪總額」除以 30 再除以 8核計者;
    再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若是員工住家或公司處到班有安全疑慮未到班,雇主可不給薪,但不得扣全勤獎金及工資、亦不得記曠職以及不得計入事假。
    綜上規定,颱風天的薪資公式應以計算公式(1)為宜。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
    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想了解企業本身財務能力嗎?財務能力等級問卷可以協助您檢視企業自身財務能力,請點選下列網址獲得您專屬的財會能力建議 https://forms.gle/Ab9QJeydWkjstnaFA

  • 回覆日期2023-10-13
  • 會計師回覆#2
  • 許禮賢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按勞動基準法第 2 條:...三、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至於全勤獎金到底是不是經常性給予? 最高法院認為,如果員工請假就不能領取全勤獎金,因此全勤獎金不是工作報酬,只是準時出勤的獎勵,因此屬於恩惠性給與。 但是最高行政法院則認為,全勤獎金是根據公司固定的規則與制度所發放的獎金,而且勞工一旦全勤,公司就有發放全勤獎金的義務,所以屬於經常性給與。
    綜上述所詢之計算方式皆各有依據,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皆有不同見解,建議勞資雙方協議或於聘僱契約中訂明。
    惟如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年9月14日台87勞動2字第040204號函: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工資定義,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故全勤獎金若係以勞工出勤狀況而發給,具有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之性質,則屬工資範疇。至平均工資之計算,同條第4款定有明文。
    如以上述函文意旨,則以所述計算方式1,合於勞工委員會之認定。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
    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想了解企業本身財務能力嗎?財務能力等級問卷可以協助您檢視企業自身財務能力,請點選下列網址獲得您專屬的財會能力建議 https://forms.gle/Ab9QJeydWkjstnaFA

  • 回覆日期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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