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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負責人退休金
  • 負責人退休金

  • Q:請問負責人能領到退休金嗎?勞退要有勞工身分才能領到嗎?
  • 姓名:楊先生/小姐
  • 行業別:批發及零售業
  • 區域:新竹市
  • 詢問日期:2024-05-10
  • 點閱次數:610
  • 會計師回覆#1
  • 胡宗奇

    胡宗奇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原則上依規定負責人只能自提退休金,依勞工退休金條例,提繳最高6% 退休金,於屆齡時申請退休金給付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
    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想了解企業本身財務能力嗎?財務能力等級問卷可以協助您檢視企業自身財務能力,請點選下列網址獲得您專屬的財會能力建議 https://forms.gle/Ab9QJeydWkjstnaFA

  • 回覆日期2024-05-10
  • 會計師回覆#2
  • 許禮賢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8條第3款規定,實際從事勞動的雇主如依法加保為被保險人,得享有的勞保各項保險給付權益,與受僱的被保險人相同,其離職退保如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58條規定,得請領老年給付。
    另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僅得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事業單位不得為其提繳退休金,雇主自願提繳率不得高於薪資6%,自願提繳金額會存入退休金個人專戶。
    如上說明公司負責人依規定僅能自提勞退,所詢能否領取勞工退休金,應視有無自提勞退而定。
    2.所詢請領勞退身分參,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7 條:本條例之適用對象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下列人員,但依私立學校法之規定提撥退休準備金者,不適用之:
    一、本國籍勞工。
    二、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而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
    三、前款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與其配偶離婚或其配偶死亡,而依法規規定得在臺灣地區繼續居留工作者。
    四、前二款以外之外國人,經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相關規定許可永久居留,且在臺灣地區工作者。
    本國籍人員、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規定之人員具下列身分之一,得自願依本條例規定提繳及請領退休金:
    一、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
    二、自營作業者。
    三、受委任工作者。
    四、不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
    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想了解企業本身財務能力嗎?財務能力等級問卷可以協助您檢視企業自身財務能力,請點選下列網址獲得您專屬的財會能力建議 https://forms.gle/Ab9QJeydWkjstnaFA

  • 回覆日期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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