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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左證公司間互為關係企業
  • 如何左證公司間互為關係企業

  • Q:甲(股)公司的董事中有A物流(股)公司及B企業(股)公司,而甲(股)公司的董事長係為B企業(股)公司總經理及乙生技(股)公司董事長,試問A物流(股)公司跟乙生技(股)公司是相關企業嗎?我司將向乙生技(股)採購商品,乙生技(股)公司報價給我司,並在其報價單上註備日後由A物流(股)公司來銷貨發貨、開立發票及收款之說明,這樣子符合稅法上規定嗎?(甲、乙公司非母子公司,B企業與乙生技公司是母子公司)?如果A物流(股)公司強勢說其與乙生技(股)公司是相關企業,那我方可以請求乙生技(股)公司提供哪些文件來佐證呢?
  • 姓名:鄭先生/小姐
  • 行業別:農、林、漁、牧業
  • 區域:桃園市
  • 詢問日期:2025-06-03
  • 點閱次數:259
  • 會計師回覆#1
  • 李伊彤

    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關係企業係指獨立存在而相互間具有控制與從屬關係之公司或相互投資之公司)。法令依據: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一。

    公司於判斷為有關係企業之控制與從屬關係時,除依其法律之關係外,應考慮其實質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有相關事證證明無控制與從屬關係外,依實質認定為有控制與從屬關係:法令依據:編製準則第六條。
    (一)取得他公司過半數之董事席位。
    (二)指派人員獲聘為他公司總經理。
    (三)對他公司依合資經營契約規定,擁有經營權。
    (四)對他公司資金融通金額達他公司總資產之三分之一以上。
    (五)對他公司背書保證金額達他公司總資產之三分之一以上。

    依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三第一款規定,公司與他公司執行業務股東或董事有半數以上相同者,推定為有控制與從屬關係,所謂「有半數以上相公司與他公司執行業務股東或董事有半數以上相同者,推定為有控制與從屬關係,所謂「有半數以上相同者」應以較高席次之半數為計算基準。又倘董事係以法人代表人身分當選者,係以代表人之個人身分為認定標準。
    法令依據:經濟部 88.9.8 商88219627號函。

    可提供經濟部登記文件或股東名簿, 公司的交易若複雜 , 建議要有專業的財稅會計人員或會計師事務所提供協助, 以減少稅務風險。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
    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想了解企業本身財務能力嗎?財務能力等級問卷可以協助您檢視企業自身財務能力,請點選下列網址獲得您專屬的財會能力建議 https://forms.gle/Ab9QJeydWkjstnaFA

  • 回覆日期202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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