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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解散的相關問題
  • 公司解散的相關問題

  • Q:1.公司解散,已至國稅局辦理註銷登記及決算清算,如果沒有負債跟應收未收,存貨也都處理完成,要等多久才會看見公告為歇業?還是國稅局會寄清算完結的公函?
    2.還沒到法院聲報,因為登報三日的收據跟報紙還沒收到。如果超過15日後才去法院辦理會怎樣嗎?
    3.到法院聲報時,所謂的清算人就任後造具之資產負債表,是指解散日當天的資產負債表嗎?還是我送國稅局的清算資產負債表?清算人跟解散是同一天選出的。
    4.剩餘財產分配表都先填寫0(只剩資本返還)。想等3個月後於股東會議再決定分配日。這樣操作有什麼問題嗎?
    5.所有解散程序的最後,是還要到法院辦理清算人解任嗎?就法院這一塊不是很理解開頭和結尾。
  • 姓名:陳先生/小姐
  • 行業別:批發及零售業
  • 區域:台北市
  • 詢問日期:2025-06-16
  • 點閱次數:368
  • 會計師回覆#1
  • 余耀祖

    余耀祖

    榮譽會計師

    A:1. 當辦理國稅局稅籍註銷後,約1-2周財政部公開查詢會顯示非營業中。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etw113w1/ban/query
    2. 可先於15日內送件至法院,登報之報刊可再補正至法院。
    3. 依所述應為解散日(清算開始日)之報表。
    4. 剩餘財產分配於聲請清算人時可免送,待清算完結日確定後,再併同清算完結其他文件送至法院辦理清算完結。
    5. 至法院辦理清算為二階段,解散後先聲請清算人、登報及相關報表及文件,送至法院辦理聲請清算人,約1個月內會收到法院函文,待3個月後若公司之清算程序已完成,即可向法院辦理清算完結。除非另有需要,否則不需辦理清算人解任。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
    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想了解企業本身財務能力嗎?財務能力等級問卷可以協助您檢視企業自身財務能力,請點選下列網址獲得您專屬的財會能力建議 https://forms.gle/Ab9QJeydWkjstnaFA

  • 回覆日期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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