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公司在編製財務報表時,銀行存款中的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應分開列示。
活期存款通常歸類為「現金及約當現金」,而定期存款則依據到期日和企業使用意圖,可能歸類為「流動資產」或「非流動資產」下的其他金融資產。
說明如下:
1. 活期存款:
活期存款(Checking Account)由於其隨時可提取的特性,通常被視為「現金及約當現金」的一部分,直接列示在資產負債表的流動資產項目中。
這是因為活期存款的流動性高,可以隨時支應企業的日常營運需求。
2. 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Time Deposit)的流動性相對較低,取決於存款期限和企業的使用意圖,其分類方式有所不同。
短期定期存款(通常一年內): 若定期存款的到期日在一年內,且企業有將其用於短期營運的計畫,則可歸類為流動資產,列示在其他流動資產項目中。
長期定期存款(超過一年): 若定期存款的到期日在一年以上,或企業沒有明確的短期使用計畫,則應歸類為非流動資產,列示在長期投資或其他資產項目中。
約當現金: 某些情況下,短期(例如三個月內)且流動性高的定期存款,若利率變動不大,且有短期內可轉換為現金的意圖,則可視為約當現金,列入「現金及約當現金」科目,根據台灣證券交易所的說明如上。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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