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宗奇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以下供參
主管如在下班時間傳「e-mail」、「LINE」等訊息給員工,算是加班嗎?關鍵在於員工是否有因為該訊息而「立即實際提供勞務」
舉例而言:如主管僅是單純分享資訊、生活所得,一篇分享文章、產業資訊,並未要求下屬需要做出什麼實質的工作產出,就不算加班;但若主管傳訊息要求的是「請繳交某份報告」、「請去確認某份訂單」、「某某客戶有狀況,請處理」,而又未明確說明是在「上班時間處理即可」,即有可能因為勞工於下班時間完成指示,因此該作業工時均屬延長工時,應給付加班費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
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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