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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兼職整月無排班,勞健保自付額扣除規定?
  • 兼職整月無排班,勞健保自付額扣除規定?

  • Q:想詢問一下,
    若有兼職(部分工時)同仁,
    因個人因素或公司滾動調整
    (公司無簽署須上班多久的勞動契約),
    整月為無排班狀態.

    因兼職同仁仍在職,
    尚未離職即雇傭關係存在,
    公司勞健保續保(公司負擔),

    故勞健保兼職也須負擔個人自付額,
    這部分是否正確?

    若為正確,若員工詢問,
    一整個月都無提供勞動,
    為何還須扣勞健保自付額,
    請問該如何說明?
    是否有勞工保險條例
    或是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可說明?
  • 姓名:張先生/小姐
  • 行業別:住宿及餐飲業
  • 區域:台北市
  • 詢問日期:2025-07-26
  • 點閱次數:392
  • 會計師回覆#1
  • 陳冠宙

    陳冠宙

    榮譽會計師

    A:可參考下列規定

    勞工保險條例第13條:
    1本保險之保險費,依被保險人當月投保薪資及保險費率計算。

    勞工保險條例第16條:
    1勞工保險保險費依左列規定,按月繳納:
    一、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及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之被保險人,其應自行負擔之保險費,由投保單位負責扣、收繳,並須於次月底前,連同投保單位負擔部分,一併向保險人繳納。
    二、第六條第一項第七款、第八款及第八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之被保險人,其自行負擔之保險費,應按月向其所屬投保單位繳納,於次月底前繳清,所屬投保單位應於再次月底前,負責彙繳保險人。
    三、第九條之一規定之被保險人,其應繳之保險費,應按月向其原投保單位或勞工團體繳納,由原投保單位或勞工團體於次月底前負責彙繳保險人。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
    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想了解企業本身財務能力嗎?財務能力等級問卷可以協助您檢視企業自身財務能力,請點選下列網址獲得您專屬的財會能力建議 https://forms.gle/Ab9QJeydWkjstnaFA

  • 回覆日期2025-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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