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必須幫他提繳勞工退休金。 根據勞工退休金條例,適用勞基法的勞工,不論國籍,都必須由雇主提繳勞工退休金,且提繳率不得低於每月工資的6% 。
說明如下:
強制提繳: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規定,雇主應為適用勞動基準法的本國籍、外國籍、大陸地區配偶及永久居留之外籍人士,按月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 的退休金,儲存於勞工的退休金個人專戶中。
工作期間:
不論工作時間長短,只要是適用勞基法的勞工,雇主都應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
外籍員工權益:
即使外籍員工只在台灣工作幾個月,他們仍然享有勞工退休金的保障,雇主應確實為其提繳,以保障其退休生活。
相關規定:
雇主應於勞工到職當日申報參加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提繳勞工退休金,並於每月給付工資之翌日起十日內,將應提繳之退休金,以書面或勞工保險局e化服務系統申報提繳。
總結: 您的公司必須為這位外籍員工提繳勞工退休金,不論其工作期間長短。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
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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