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按公司行號的營所稅計算︰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營業費用+非營業收入-非營業支出=課稅所得額,先了解計算方式。
建議留存及登帳,日後公司申報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及營利事業所得稅可以做為進項稅額及費用減除;進項稅額係規定於[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5條第3項購買貨物或勞務,依規定支付之營業稅額;儘量取得公司所屬之進項貨物或勞務單據,可順利為銷項稅額之減除項目;同時營利事業所得稅作為費用(可參照[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67條第3項)減除則可享受所得減除少納稅額之節稅效果~以上供參~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
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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