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兼職員工同時在兩家公司上班,是必須在兩家公司分別加保,因為雇主依法有義務為受僱員工申報加保勞保。 健保則可以在主要工作單位選擇加保即可,不需重複投保。
(一)勞保規定
強制加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只要是受僱員工,包括兼職員工,雇主都應依法為員工投保勞保。
重複加保:若員工受僱於兩家以上公司,每個符合投保資格的雇主都必須分別為該員工申報加保,這是重複加保,且是允許的。
權益保障:重複投保可以讓勞工的投保薪資合併計算(但有上限),增加生育、傷病、死亡、失能及老年給付的保障。
(二)健保處理
可以擇一:健保不強求重複加保,員工可選擇主要的工作單位投保。
統一投保:若員工在多個公司兼職,可以與雇主協商,選擇在主要工作單位投保,其他公司則不用再為其投保。
(三)注意事項
若雇主未依法為員工投保,將面臨處罰,且員工因此遭受損失時,雇主需負賠償責任。
同時在兩家公司加保的勞工,其勞保年資僅計算一份,不會因此累計年資,但投保薪資可以合併計算,對給付金額有優勢。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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