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股份有限公司若未依法定期間(年度終了後6個月內)召開股東常會,將會違法,並可能面臨罰鍰。
依據公司法第170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每年至少應召開一次股東常會,未依規定召開,股東可向主管機關提出檢舉。
違法的後果
罰鍰處分:未依法召開股東常會的公司,其董事可能面臨1萬元至5萬元的罰鍰。
股東權利:股東可依法提出檢舉,要求公司召開股東會。
影響公司治理:股東會是公司最高權力機構,未依法召開會影響公司治理結構與營運透明度。
如何避免違法
注意法定期限: 股份有限公司應在每會計年度終了後6個月內召開股東常會。
申請延期: 若因故無法如期召開,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延期。
其他召開方式:非公開發行公司如章程有規定視訊會議,可依章程辦理。股東依法可自行召集股東臨時會。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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