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如所詢差旅費可參《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和《國內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確認旅費支出的「真實性」與「公司相關性」,並需提示詳載日期的出差報告單及機票、宿費等憑證,才能認定與營業有關。
一、 查核重點與依據
憑證齊全性:
必須提供詳細的出差報告單,載明出差人、職稱、地點、時間、訪談對象及內容。
憑證真實性:
提供足夠的原始憑證,如機票票根、登機證、飯店發票、收據等,證明費用的真實支出。
與營業相關性:
證明該筆旅費支出與公司的業務活動有關。
公司抬頭及統編:
發票、收據等憑證應載有公司抬頭及統一編號,才能視為公司相關費用。
二、 國內差旅費查核
交通費:: 應以飛機票根、電子機票、登機證、高速鐵路車票或購票證明等憑證核實認定。
住宿費:: 應取得旅館業書有抬頭的統一發票或普通收據。
膳雜費:: 依據《國內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員工每日的膳雜費有最高標準,若公司有訂定相關辦法,需符合辦法規定。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
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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