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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代健保員工負擔部分
  • 二代健保員工負擔部分

  • Q:請問會計師,員工領取獎金時所產生的員工應自付之二代健保,可一併由公司負擔嗎?
    若可以的話,請問會計科目及分錄應如何做?感謝回復!!
  • 姓名:L先生/小姐
  • 行業別:製造業
  • 區域:台中市
  • 詢問日期:2025-09-09
  • 點閱次數:187
  • 會計師回覆#1
  • 余耀祖

    余耀祖

    榮譽會計師

    A:補充保險費的義務人為「保險對象」,也就是員工本人。公司僅扮演「代扣繳」的角色,將這筆費用從獎金中扣除後,再繳納給健保署。
    因此,公司不能直接替員工負擔這筆費用。
    補充保險費是法律明定員工個人應繳納的費用。公司若直接替員工支付,會被視為「額外給付」,這筆金額也應視為員工的所得。
    稅務上如果公司替員工負擔這筆費用,根據財政部解釋,這筆金額屬於員工的薪資所得,公司必須將其併入員工的薪資總額中,並為此代扣所得稅。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
    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想了解企業本身財務能力嗎?財務能力等級問卷可以協助您檢視企業自身財務能力,請點選下列網址獲得您專屬的財會能力建議 https://forms.gle/Ab9QJeydWkjstnaFA

  • 回覆日期202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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