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預收貨款必須在收到款項的當下就開立統一發票,發票開立日期應與收款日期相同,不能晚於收款日,更不能發票日早於收款日。 若您在收到錢後,因為客戶請款需求才在收款日前開立發票,此行為是正確的。 不過,若您是發票日早於收款日,這將違反「營業稅法」關於統一發票開立時限的規定。
所述發票日在收款日前,而且可能間隔1-2個月,可能會有虛開發票之嫌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
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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