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若月薪3萬的員工國定假日補假當天來上班,需按「國定假日出勤」計算薪資,即原月薪(包含當日工資)之外,再額外加發1日工資。
若該員工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則超過部分需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按延長工時計算加班費。
計算公式與範例
基本月薪:: 30,000元
國定假日出勤薪資計算公式::
總薪資 =月薪+ (平日每小時工資額× 1倍× 8小時)
平日每小時工資額計算:月薪/ 每月平均工作日數(30,000元/ 30日= 1,000元/ 日,約等於每小時125元)
月薪3萬員工國定假日補假當天出勤的計算:
工資 = 30,000元(原月薪)+ 1,000元(國定假日加倍給付的1日工資)= 31,000元
如果該員工當天工作超過8小時,則超過部分(第9小時起)需再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1/3或1又2/3倍的加班費。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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