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如果企業從市場採購無發票的原物料(如未經加工的生鮮農產品),在營業稅上是無法認列進項的,因為這些農產品是免稅的,無法扣抵稅額。
然而,為了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企業可向農民索取載明品名、數量、金額等必要資訊的收據,作為原始憑證。
無法認列進項的原因:
農產品為免稅貨物:《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農民銷售其收穫的未經加工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時,是免徵營業稅的。
無發票無法扣抵稅額:無論企業是否取得發票,由於該筆交易屬於免稅行為,因此無法在營業稅上進行稅額的扣抵。
如何處理無發票的進項:
索取收據作為憑證: 雖然無法認列進項稅額,但為了證明購入農產品的事實,企業可向農民索取載有姓名、地址、身分證統一編號、品名、數量、金額及日期的普通收據或商用表單的出貨單作為原始憑證。
用於營所稅申報:這些收據將用作證明企業在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中的進貨或進料成本。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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