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外籍員工在台灣的勞工保險和全民健康保險的加保規範,與本國籍員工的主要差異在於「就業保險」的適用性,以及部分特定行業(如家庭幫傭/看護)的強制性規定。即外籍員工與本國籍員工加保規定的最大不同點在於:
就業保險:一般外籍員工不適用。
家事移工:家庭幫傭/看護工的普通勞保為自願投保,但職災保險為強制投保。健保:只要有居留證和合法工作,都必須強制加保。
勞退:一般不適用勞退新制,但永久居留的外國專業人才除外。
如上述雇主在為外籍員工辦理加保時,應檢附工作許可證明文件,並留意其身分(是否為外籍配偶、專業人才、或一般移工)以適用正確的保險規定。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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