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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請問位於地區的古蹟老宅社團法人出租場地需要提供什麼資料給承租方?需要申報所得嗎?
  • 姓名:陳先生/小姐
  • 行業別:其他未分類業
  • 區域:新北市
  • 詢問日期:2025-10-22
  • 點閱次數:115
  • 會計師回覆#1
  • 李伊彤

    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社團法人出租古蹟老宅場地,應提供承租方包括社團法人登記證書、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使用許可或同意文件等資料。出租收入部分,依規定屬於銷售勞務收入,因此應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

    提供給承租方的文件

    法人身分證明:
    社團法人的立案證書影本。
    社團法人登記證書或相關法人身分證明文件。
    社團法人負責人當選證書及身分證明文件。

    場地相關文件:
    由文化資產主管機關核發的古蹟或歷史建築證明文件。
    地籍圖謄本和建物登記謄本,證明土地與房屋權屬。
    使用古蹟場地的許可或同意文件,證明可供出租使用。

    合約相關:
    場地租賃契約書,詳細規範租賃條件、範圍、用途、租金、保證金及其他權利義務。

    稅務相關:
    若承租方是公司,為便於報帳,可事先確認是否能開立含5% 營業稅的租賃發票。
    社團法人所得稅申報

    申報原則:
    依財政部規定,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團法人如有「財產出租之租金收入」等銷售勞務收入,就應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

    申報流程:
    計算所得:需將年度總收入扣除相關成本費用後,計算出所得額。
    辦理結算申報:若有租金收入,即使符合免納所得稅的適用標準,仍需依規定辦理申報。

    稅務減免:
    若屬私有古蹟、考古遺址及其定著土地,免徵房屋稅及地價稅。但這不代表免除所得稅申報義務,僅是部分地方稅的減免。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
    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想了解企業本身財務能力嗎?財務能力等級問卷可以協助您檢視企業自身財務能力,請點選下列網址獲得您專屬的財會能力建議 https://forms.gle/Ab9QJeydWkjstnaFA

  • 回覆日期202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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