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耀祖
榮譽會計師
								A:費用認列的基本原則:權責發生制
公司製作財報(會計報表)時,原則上須遵守權責發生制(Accrual Basis)的會計基礎。
費用認列時點: 費用應該在它實際發生(即勞務已提供、商品已消費或效益已耗盡)的會計期間認列,而不是在您支付現金的期間認列。
提前列支的會計處理:
應付費用 (Accrued Expenses): 對於年底前已發生,但尚未付款或尚未收到發票的費用,為了符合權責發生制,應在年底估列為應付費用(負債),並認列為當年度的費用。
預付費用 (Prepaid Expenses): 對於您提前支付,但效益或服務是屬於未來期間的費用,在會計上,支付時會先列為預付費用(資產)。在年底時,只有屬於當年度的部分可以轉列為費用,屬於下一年度的部分仍應保留在「預付費用」(資產)科目,等到下一年度再攤銷轉為費用。
稅務上的列支規範與上限
稅務機關在查核公司的費用時,主要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除了費用必須是與業務相關且取得合法憑證外,許多費用項目確實有列支上限或特殊規範:如交際費、捐贈、伙食費、職工福利金、呆帳損失..等。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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