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耀祖
榮譽會計師
A:一般會建議您將商品成本合理地「暫估」或「暫列」處理進貨(商品到達但尚未完成入庫手續)。
雖然尚未入庫,但商品已經到達並被用於銷售,這表明公司已經取得了對商品的控制權與風險報酬。如果進貨發票已經取得或成本可以可靠估計,應該先將其視為存貨。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
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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