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展示機的會計處理方式,取決於其購買價格和預計耐用年限。簡單來說,它可能被列為「資產」或「費用」,主要依據這兩個因素來判斷。
評估標準
1. 耐用年限和金額
根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7-1條:
耐用年限未滿兩年,或金額在8萬元以下:可列為當年度費用。這適用於預計使用時間不長,或價格較低的設備。
耐用年限超過兩年,且金額超過8萬元:應列為資產。這代表設備能提供超過一年的經濟效益,需逐年提列折舊。
2. 大量採購的特殊考量
如果您是整批購買大量的設備,即使單件金額未滿8萬元,且耐用年限超過兩年,仍應列為資產。這主要為了防止企業拆分單據,規避資產列帳的規定。
3. 用途
儘管用途是作為行銷宣傳(播放影片),但會計處理上仍然是以耐用年限和金額為主要判斷依據。
列為費用:若設備符合上述低價或短年限的標準,購買時可直接帳列為「廣告費」或「雜項購置」,一次性認列當年度的費用。
列為資產:若設備符合高價或長年限的標準,則應列為「什項設備」等固定資產,並在耐用年限內逐年提列折舊,將成本分攤到各年度。
建議做法
確認購買成本:首先,確認您這台展示機的實際購買金額。
評估耐用年限:判斷這台機器預計在您的櫃檯使用多久。
參考公司的會計政策:有些公司會設定自己的資本化門檻。在8萬元限額內,公司有彈性決定要列為資產或費用。
總結:您的展示機是否算「資產」或「行銷費用」,關鍵在於它的金額和預計耐用年限。
若購買價格較低且耐用年限短,可以直接當作行銷費用;反之,則應列為資產並提列折舊。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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