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耀祖
榮譽會計師
A:行號(商號、企業社):
法律依據:商業登記法
法律地位:不具法人資格,不被視為獨立法律個體。
責任類型:無限清償責任。
對外債務:負責人與合夥人需以個人全部資產對行號債務負無限清償責任。
名稱保護:僅限於登記所在的縣市,其他縣市可以有同名行號。
設立機關:縣市/直轄市政府(屬地方管轄)。
有限公司(公司):
法律依據:公司法
法律地位:具備法人資格,是獨立的法律實體。
責任類型:有限責任。
對外債務:股東僅需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負責,個人資產受到保護。
名稱保護:全國性保護,全國範圍內名稱不可重複。
設立機關:經濟部商業發展署或縣市/直轄市政府(屬中央或地方管轄)。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
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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