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耀祖
榮譽會計師
A:有限公司:
股東兼執行者
出資額,不能發行股票。
限制嚴格:需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轉讓自由度低,強調長期合作。
依出資股東計算表決權,一律不論出資額多寡,每人一票。 (例外:章程可規定按出資額比例)
股東會 (由全體股東組成,決定公司重大事項)
董事 或 董事長 (若無設置董事,則由全體股東共同執行業務)
1 人以上 (一人公司可行)
出資額不能公開募集。
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與經理人分離
股份,可以發行股票。
限制較少:原則上可自由轉讓(非公開發行公司可於章程限制),流動性高。
依股份計算表決權,一股一權。 (由董事會及股東會按股份比例決議)
股東會 (由全體股東組成,選任董事及監察人)
董事會 (決議日常營運事項,選任董事長)
2 人以上股東,或 1 人法人股東
符合條件可公開發行股票及上市。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
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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