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為協助雇主辦理健康管理及工作相關疾病等預防事項,透過補助「中小企業」僱用或特約勞工健康服務醫師、護理或相關人員辦理臨場健康服務,以營造健康工作環境,特訂定本計畫。
1.委託提供勞工健康服務之特約機構(以下簡稱特約機構),指派人員辦理臨場健康服務者,補助每次臨場服務費用80%(199人以下之事業單位)。
2.僱用專職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補助該人力每月勞工保險投保薪資1/3
依法辦理工廠、公司、商業登記或經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立案之事業單位,且為就業保險之投保單位,勞工人數在199人以下者。但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之勞工人數在100人以上者,不予補助。
主辦單位: 職業安全衛生署
聯絡人: 蔡惠真
聯絡電話: 02-8995-6666分機8126
傳真: 02-8995-6665
E-mail: [email protected]
執行單位: 臺灣職業衛生服務學會
聯絡電話: 06-3135151分機11-21
E-mail: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