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
為協助原住民族企業因擔保不足或無擔保而無法取得融資貸款
一、本會為協助原住民族企業因擔保不足或無擔保而無法取得
融資貸款,依據「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
辦法」第5條第1項第2款第1目規定,制訂「原住民族企業
貸款信用保證作業要點」,俾執行信用保證相關業務。
二、另鑒於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多年來之豐富經驗
及專業,本會與該基金合作辦理信用保證業務,分擔金融
機構辦理原住民族企業貸款之授信風險,提升核貸之意
願,期能協助資金用途明確、還款來源可靠、信用無嚴重
瑕疵、具發展潛力及擔保品不足之原住民族企業取得融
資。
依原住民族企業貸款信用保證作業要點附件一應備文件表備妥申請人資料、負責人資料、事業計畫書、切結書、信用報告、財務報告及其它經原民會指定相關證明文件等文件後向原民會提出申請。
主辦單位: 原住民族委員會
聯絡人: 范雅婷
聯絡電話: 02-8995-3221
傳真: 02-8995-3213
E-mail: [email protected]
執行單位: 臺灣銀行 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