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領加值管理費之輔導實績如何認定?

發布日期:2017-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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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度國際合作之技術或商業據點增加:請專業管理公司或輔導單位提供被投資企業所增加之國際合作技術備忘錄、技轉合約書、營業據點設立文件或營業據點營收等相關資料證明。 
(2)營收或稅後每股盈餘係以年度「會計師簽證報告書」核定數據認定。 
(3)員工人數以臺閩地區勞工保險機構受理事業所列投保人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