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管理費?請領的資格及條件為何?

發布日期:201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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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費項目

基本費率

7

支付1

8年至第10

專業管理公司

輔導單位

專業管理公司

1.信託專戶投資:投管公司投資=1:1

2%

1%

1%

2.信託專戶投資:中小企業開發公司投資=1(超過)~2(未滿):1

1%

1%

0.5%

3.信託專戶投資:中小企業開發公司投資=2以上:1

0.5%

0.5%

0.25%

加值費率

自投資後一年起,逐年檢視;專業管理公司或輔導單位擇一請領

 

1.年度投資超過三家且實際撥付投資金額超過一億五千萬元者,自條件達成後,增加下一家起之管理費。

0.5%
(本項由專業管理公司請領)

 

2.年度國際合作之技術或商業據點增加。

0.5%

 

3.營運規模(員工人數或年營收)增加百分之二十以上。

0.5%

 

4.稅後每股盈餘增加百分之十以上。

0.5%

 

 
    1. 管理費區分為基本管理費及加值管理費兩項,基本管理費係個案投資後,專業管理公司應定期追蹤了解被投資事業之營業及財務概況以確保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投資權益,爰就專業管理公司所進行之投後輔導監理作業,支付管理費,另就輔導單位對被投資企業進行輔導之個案,支付該輔導單位1年之管理費。
    2. 加值管理費係自個案投資後一年起,逐年檢視各項加值費項目(如下表所列)達成情形,當年每一項目增加百分之零點五之加值管理費,並由專業管理公司或輔導單位擇一檢附輔導實績請領(即不同項目之加值管理費可由實際進行輔導之專業管理公司或輔導單位請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