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管理公司及輔導單位之管理費如何計算?

發布日期:201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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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國際合作投資專案實際撥付個案投資金額新台幣2,000萬元為例 
(若個案投資後進行部份股權處分,則依投資餘額計算管理費)
(1)基本管理費(單位:萬元)

基本費率

7

支付1

8年至第10

專業管理公司

輔導單位

專業管理公司

1.信託專戶投資:投管公司投資=1:1

2000*2%=40

2000*1%=20

2000*1%=20

2.信託專戶投資:中小企業開發公司投資=1(超過)~2(未滿):1

2000*1%=20

2000*1%=20

2000*0.5%=10

3.信託專戶投資:中小企業開發公司投資=2以上:1

2000*0.5%=10

2000*0.5%=10

2000*0.25%=5

(2)加值管理費(單位:萬元)

 

加值費率

自投資後一年起,逐年檢視;專業管理公司或輔導單位擇一請領

案例/說明

1.年度投資超過三家且實際撥付投資金額超過一億五千萬元者,自條件達成後,增加下一家起之管理費。

0.5%
(本項由專業管理公司請領)

以投管公司採1:1搭配投資且投資期間未有股權處分為例,若投管公司達成此項加值條件後,則前7年(投資期)下一家被投資企業之管理費率為2.5%(2%+0.5%),第8年至第10年(處分期)之管理費率為1.5%(1%+0.5%)

2.年度國際合作之技術或商業據點增加。

0.5%

左列2-4項加值條件,得由投管公司或輔導單位擇一分項進行實際輔導,並由實際進行輔導者,請領該項加值費,以該案實際撥付投資金額或投資餘額計算。

3.營運規模(員工人數或年營收)增加百分之二十以上。

0.5%

4.稅後每股盈餘增加百分之十以上。

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