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項投資專案,各投資案件,是否有投資額度及股權比率等限制?

發布日期:2017-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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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關規範如下 
(1)本專戶投資單一企業之總金額不得超過一億元,如屬「早期階段投資專戶」則不得超過三千萬元。 
(2)本專戶投資之股權比率應低於該被投資事業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如投資早期階段企業(含校園創業團隊)以不超過該被投資事業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四十九為限。 
(3)合計公股股權比率以不超過該被投資事業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四十九為限。 
(4)本專戶不得擔任該被投資事業最大股權持有者。 
(5)採分配額度執行方式之專業管理公司投資已發行流通股份之累計金額,不得超過該公司於本專戶可使用投資額度五分之一;採共用額度方式者,不得超過該專業管理公司已使用投資額度五分之一。 
(6)被投資事業在同一募資期間下,運用「早期階段投資專戶」(第三期)進行投資,不得同時運用本專戶其他期別進行投資;專業管理公司對於被投資事業已運用本專戶不同期別資金參與多次投資後,出售股權之期別依投資時間順序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