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企業轉型新思維-談財務健全及稅務風險管理

發布日期:2023-09-18
點閱次數:596

台灣企業大部分都是由中小型家族企業組成,這些家族企業隨著技術的成熟,經過數十年的業務拓展而逐漸成長。很多企業經營者由於是技術或業務背景出身,缺乏財務方面的專業,往往不重視財務會計制度,通常把會計人員侷限在「出納」的角色,將會計工作簡化成紀錄資金收付及整理憑證之對內帳務功能,對外申報之帳務,例如營業稅及營所稅之會計紀錄及報表,則委由外部會計師或記帳業者記帳,形成所謂的兩套帳制度。

兩套帳公司常見之租稅規避態樣為成立多家公司分散收入或虛列成本費用,依「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以下簡稱過大書審制度),全年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不包括土地及其定著物[如房屋等]之交易增益暨依法不計入所得課稅之所得額)合計在新台幣3,000萬元以下之營利事業,其年度結算申報,書表齊全,自行依法調整之純益率在前揭標準以上(目前為6%或8%),並於申報期限截止前繳清應納稅款者,國稅局即以書面審核核定。擴大書審制度係為簡化稽徵作業及推行便民服務,惟許多企業經營者利用擴大書審制度採書面核定,抽核查帳比例低之特性,隱匿真實之營業獲利,規避稅負。

財政部表示智能稅務服務四年計畫已展開,將優先從營業稅查審做起,預計2022年營業稅就可導入智慧查審,成功之後再慢慢延伸到其他稅目,預計四年過後,到2024年即可完成各稅目系統建置,預計未來查核中小企業所得稅及營業稅的力度將加重,一旦被國稅局查核發現逃漏稅,除了補稅之外,還會佐以倍數計之罰款,若企業無穩定獲利,往往補稅加計罰款之金額可能便會消耗掉以往的積累,影響企業的永續經營。此外,法律風險方面,近年來檢舉案件增加,上述帳證不全之公司涉及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及隱匿獲利所得之資金等違反商業會計法、稅捐稽徵法及洗錢防制法,企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可能因此負擔刑責。

對於跨境營運之台商,自從巴拿馬文件曝光後,全球反避風潮也襲捲而來,過往台商企業以境外公司為工具進行三角貿易,將利潤藏在免稅天堂之營運模式,因應部分免稅天堂國家地區實施的經濟實質法案,未來將不再可行。遵循OECD的國際共同申報及應行注意標準(CRS),台灣已於2019年實施CRS,2020年首次與已經簽定交換協定的國家(目前為日本及澳大利亞)進行跨國資訊交換。此外,2016年7月通過受控外國公司(CFC)及實質管理處所(PEM)等反避稅條款,最快預計2022年開始實施,很多家族企業之營運模式及個人資金操作都將無所遁形,企業主也應體認,沒有免稅的資金避風港,稅捐為企業營運之必要成本,合理規劃節稅之道才是正確的觀念。

台灣企業現正面臨二代接班的關鍵時刻,二代接班者,無法適應過去之財務管理模式,上述因租稅考量設立多家關係企業,造成家族投資過於分散,資信無法累積,需要銀行融資時往往無法取得足夠之額度,若有策略投資人評估投資或併購時,公司之價值無法合併計算而被低估。此外,面對網路數位經濟時代,資訊的快速流通,中小企業經營已經無法像過去一樣賺取資訊不對稱之機會財,未來企業主的經營思維更應著重於財務管理及租稅風險的控管,降低資金使用成本及集團稅負,完善內部控制制度,減少不必要之舞弊浪費及提升營運效率,才能在微利的競爭環境下,永續長青。

(資料來源:勤業眾信私人暨家族企業服務/賴永發會計師

 

https://www2.deloitte.com/tw/tc/pages/deloitte-private/articles/202011-deloitte-privat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