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意中國大陸增值稅留底退稅後開展大規模查核

發布日期:2022-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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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自2022年4月以來陸續退還中小企業留存的增值稅進項稅額,累計至今已注入約2.14兆人民幣到民間。然而中國大陸國家稅務總局在辦理退稅之餘,也積極調查是否有違規申請退稅情事,並挽回約108億人民幣的稅源,偵辦6,608戶違規企業。

目前增值稅留抵稅額必須同時符合四個條件才能退稅:

1、納稅等級為A或B級;

2、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發生騙稅或虛開增值稅發票;

3、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因偷稅被處以行政處罰兩次以上;

4、2019年4月1日後未享受其他增值稅稅政策 (包括增值稅即徵即退與先徵後退政策)。

此外,留底稅款會按進項稅額構成比例進行退稅。進項稅額構成比例是以2019年4月至申請稅款前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繳款書、以及解繳稅款完稅憑證為分子;同期已抵扣進項稅額為分母所計算而得。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兩岸商務與稅務服務會計師徐丞毅表示,在中國大陸的臺商大多能符合退稅條件順利在前些時候退稅,少部分因進項稅額構成比例過低、已休息未營運開票納稅的非正常戶,或取得發票存在異常等,導致被查稅的風險提高。

面對中國大陸這波經濟不景氣,稅務機關也加緊把關退稅情況以及擴大稽查不合規情事。徐丞毅建議,臺商企業在收到任何發票都應先查詢該開票企業的經營狀況、開票品項是否相符,並在收到可抵扣的票據後,養成隨時登錄發票查驗平台比對確認發票的真偽,切勿直接用以抵扣。當企業取得異常的憑證 (例如:虛假發票、系統比對不符、缺聯或作廢票、或者是問題企業開出發票等),除非有疑慮,否則應立即做進項稅額轉出。若臺商認定該異常的憑證有正當理由,可主動向稅務機關提出核實申請。若屬A級納稅人已抵扣增值稅者,也可在接到稅局通知的10日內,向稅務機關提出核實申請。

 

 
 

 

 (資料來源:徐丞毅/兩岸商務及稅務諮詢會計師 https://www.pwc.tw/zh/news/press-release/press-202209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