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SB 發布中小企業 IFRS》

發布日期:202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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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簡稱“IASB”)於2009 年7 月9 日發布中小企業IFRS(IFRS for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ities, IFRS for SMEs)。依據該準則規定,符合條件之中小型企業可適用該準則之替代性架構,而無須遵循已發布之完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即一般所稱之IFRSs)。中小企業IFRS 是一套獨立的準則,其會計原則係以完整版IFRSs 為基礎,但業經簡化以符合適用該準則之企業(即中小型企業)的需求。相較於適用完整版IFRSs,中小企業IFRS 藉由排除完整版IFRSs 所允許之部分會計處理方式、刪除與中小型企業較不攸關之主題與揭露規定,及簡化認列與衡量規定,可減少超過90%應適用之會計規範。當財務報表係依據中小企業IFRS 編製時,附註揭露之表達基礎(及會計師查核報告)將說明該財務報表係遵循中小企業IFRS。許多中小型企業可能會發現這個國際認可之「合格標誌」將能改善其籌資能力。由於是否採用中小型企業IFRS(及採用時間點)係由各司法管轄區自行決定,故IASB 並未設定該準則之生效日。中小型企業IFRS 之完整內容(包含結論基礎、財務報表釋例及表達與揭露檢查表)可於http://go.iasb.org/IFRSforSMEs 免費下載。

(資料來源:Deloitte Taiwanhttps://www2.deloitte.com/content/dam/Deloitte/tw/Documents/audit/IFRS/tw-N02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