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減資彌補虧損簡介與實務案例(3)|胡宗奇

發布日期:2023-10-02
點閱次數:213

文/胡宗奇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榮譽會計師

關鍵字 減資、彌補虧損、銷除股份

實務上常見公司為改善財務結構,並引進新資金投資、或是被投資公司因長年虧損,投資公司欲於報稅時認列投資損失等原因,以辦理「減資彌補虧損」的方式,來達其特定目的;本案以股份有限公司減資彌補虧損為例,為各位說明相關流程及輔以實務案例時程,以利各位參考之。【篇幅關係,本系列文章共分成三篇(1)~(3)】

公司減資彌補虧損流程簡介-主管機關公司變更登記、公22-1申報

*步驟5.送件市政府減資變更登記

依公司登記辦法第4條規定:「公司登記事項如有變更者,應於變更後15日內,向主管機關申請為變更之登記。」此為公司登記事項變更時,應於法定時限內檢送相關文件(註1)向公司主管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申請。

補充說明者係,如本次減少資本變更登記,涉及公司法第197條第二項:「董事在任期中其股份有增減時,應向主管機關申報並公告之。(註2)」應於檢送公司登記主管機關之變更登記文件時,一併附上;至有關該申請書之申請說明可參考如下文字:「因減資彌補虧損,致董事持股變動,爰依公司法第197條第二項規定向主管機關報備」。

*步驟6.公司法22-1實質受益人變動申報

依公司法第22-1條規定:「公司應每年定期將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超過10%之股東之…中間略…『持股數或出資額』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以電子方式申報至中央主管機關建置或指定之資訊平臺(註3);其『有變動者,並應於變動後15日內為之』。」準此,公司既辦理減少資本變更登記,則涉及本條之適用,應於15日內辦理變動申報。

公司減資彌補虧損流程簡介-稅籍變更登記

*步驟7.送件國稅局稅籍變更登記

    依稅籍登記規則第4條、第8條規定:「營業人稅籍登記,應登記事項如下:四、資本額」、「公司組織之營業人對於稅籍應登記事項申請變更登記者,應於辦妥公司變更登記之日起15日內為之。」故如上規定,公司應於辦妥公司變更登記(即公司登記主管機關核准)後15日內,檢送辦理稅籍變更登記。

公司減資彌補虧損流程簡介-換發實體股票並簽證

*步驟8.銀行簽證換發實體股票

上述步驟1~7均辦理完成後,基本上大致上的流程已完成,最後一個動作,即應將股東手上持有的股票(一般而言為實體股票),辦理減資換發並依公司法第162條簽證:「發行股票之公司印製股票者,股票應編號,載明下列事項,由代表公司之董事簽名或蓋章,並經『依法得擔任股票發行簽證人之銀行簽證』後發行之」。

本簽證換發股票的流程,實務作業上大致可分為二個部分,1.委外廠商印製實體股票 2.銀行簽證換發股票;1.的部分,可由公司自行尋找適合的股票印製廠商辦理(告知需求後,廠商通常會提出建議的印製股票方式,包括張數、面額及價格);2.的部分,通常由簽證銀行信託部辦理。

 

公司減資彌補虧損實務案例及小結

以下茲將筆者實際辦理減資彌補虧損之各步驟時程供各位參考:

【步驟1.召開董事會決議召集股東臨時會】

112.2.6發出董事會開會通知,預計同年2.10以視訊會議方式召開董事會,案由為召集股東臨時會決議減資彌補虧損

該日如期召開董事會,並決議通過召集股東臨時會,時間為2.24,並決議普通股股票依法停止過戶起訖日期為同年2.10~2.24

 
 
 

【步驟2.召開股東臨時會決議減資彌補虧損】

112.2.10發出股東臨時會開會通知,預計同年2.24,以視訊會議方式召開股東臨時會,案由為決議減資彌補虧損

該日如期召開股東臨時會,並決議通過減少資本案(彌補虧損),並同意訂定減資基準日為同年2.24

 

【步驟3.通知會計師就減少資本額簽發查核報告】

112.2.24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減資彌補虧損,當日公司即通知會計師簽發減資查核簽證報告

 

【步驟4.踐行債權人保障程序】

112.3.2線上授權辦理債權人公告程序,公告期間3.3~4.5(30日以上)

 

【步驟5.送件市政府減資變更登記】

112.3.3備妥公司主管機關變更登記文件並掛號寄出;同年3.9收到核准變更登記之電子送達公文通知(紙本核准公文則於3.13送達)

 

【步驟6.公司法22-1實質受益人變動申報】

112.3.14線上完成公司法第22-1條變動申報作業

 

【步驟7.送件國稅局稅籍變更登記】

112.3.10備妥國稅局變更登記文件並掛號寄出;同年3.21收到核准變更稅籍登記之紙本公文通知

 

【步驟8.銀行簽發換發實體股票】

本公司因已無實際營業活動,股東間亦可合理預期不會做股份轉讓,故後續並無辦理換發實體股票並經銀行信託部簽證作業

以上時程為筆者實際辦理案件時之紀錄,以供各位援引作為案件時程評估之參考,如以本案而言,則自發出董事會開會通知,至收到國稅局稅籍變更核准公文止,大約歷時一個半月,如將換發實體股票並簽證時間估算進來,則可能延長至數個月之久,建議各位於實際操作時妥為預先規劃。

 

(註1).可至全國法規資料庫,搜尋公司登記辦法,頁面中「附表四 股份有限公司登記應附送書表一覽表.PDF」

(註2).公司法第227條監察人準用同法第197條有關董事股份增減之申報公告規定

(註3).本條所稱資訊平臺之網址如下,公司得自行或委任代理人辦理申報

(https://ctp.tdcc.com.tw/decl/auth/login) 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

(本文內容僅反映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