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能發展區」嚴格把關 、謹慎討論,持續徵詢各界意見

發布日期: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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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外界關切綠能發展區的設置議題,經濟部今(9)日表示,相關法規經過內政部、經濟部及農委會等跨部會協商討論,目前內政部主管的「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修正內容雖已預告完成,後續仍要就各界意見,與經濟部及農委會共同審議評估研議。後續經濟部也有審查作業要點等法制作業要進行,都會嚴格把關、謹慎討論,持續徵詢各界意見,善用低地力土地的價值,在不影響農業發展的情況下,持續促進能源發展及農村收入。

經濟部說明,目前規劃由中央盤點「風頭水尾」之土壤以中高鹽化、農作生產條件較低的低地力土地;以及已經長期棄養閒置荒廢的魚塭,作為「綠能發展區」主要劃設依據。以低度開發的綠能設施,來達到增加綠電,同時不影響原有土地使用功能,提高農村收入,並且把後續光電設施移除機制納入遴選規範。使農地未來仍可繼續從事農作。

經濟部指出,在農委會盤點不適農作的土地後,會由經濟部會同環境保護主管機關之內政部、環保署及負責生態保育的農委會特生中心,排除環境及生態敏感範圍的區域,共同嚴謹審定可執行的區位。

至於地方溝通的面向上,經濟部也表示,將以過去設置熱區工作站的溝通經驗,未來綠能發展區公告遴選廠商前,也會跟當地村里長或組織合作,與地方居民、各界專家學者等辦理溝通會議,建立溝通平台,讓太陽光電朝向共好的情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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