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陸金融衍生商品 央行點頭

發布日期:201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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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報/台北報導】

 

為配合政府推動「發展具兩岸特色之金融業務」等政策,櫃買中心建請中央銀行開放證券商得開辦涉及大陸地區股權、債券及利率衍生性外匯商品,已獲央行同意開放,券商即日起得向央行申請開辦涉及大陸地區股權、債券及利率的衍生性外匯商品。 櫃買中心表示,券商依據國內人民幣存款市場規模成長前景,輔以過去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狀況,預估未來開辦此項業務第1年的業務量約可達244億(人民幣,下同),第2年及第3年則可分別成長至307億元及387億元。

 

 此次央行新增開放的範圍,在商品項目部分,增加股權遠期契約;在連結標的部分,新增大陸地區上市個股、股價指數、指數股票型基金、人民幣計價債券(含香港點心債、台灣寶島債等)或相關債券指標,以及人民幣利率或相關利率指標等。 相較於現行銀行開放的業務範圍,證券商在連結標的多了大陸地區相關的指數股票型基金;在計價幣別方面則多了大陸地區上市個股、股價指數或指數股票型基金得以外幣計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