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網購出貨前收款 發票隨貨寄買家

發布日期:201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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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稅務問答】

  台南市張小姐詢問:公司經營網路購物,客戶於11月1日下單、次日11月2日完成匯款,公司於11月3日將貨物寄出,應於何時開立發票?

  南區國稅局台南分局答覆:依「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銷售貨物應於「發貨時」開立發票,但發貨前已收款者,應於「收款時」開立發票。客戶既於出貨前已先匯款,應於收款時(即11月2日)開立發票。 該分局說明,網路購物不同於實體通路,除了符合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七天鑑賞期無條件退貨之特種買賣,且已於網路上明白揭示者,可以將發票於鑑賞期過後再行寄發外,發票應隨貨寄送給消費者。

  【2014/12/10 經濟日報】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