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機車補助下月截止? 經濟部澄清:111年12月10日前都可申請

發布日期:2018-11-27
點閱次數:457

針對近日有媒體報導電動機車購買補助將於今(107)年12月10日截止,經濟部工業局澄清報導並非事實,並表示,依電動機車產業補助實施要點,補助有效期間自106年12月11日起至111年12月10日止,在此期間購買符合TES認可的電動機車都可以提出申請。
 

電動機車補助申請111年12月10日前都可提出
電動機車補助申請111年12月10日前都可提出

工業局指出,今年度民眾購置電動機車非常踴躍,因此今年下半年已向行政院額外爭取3億補助經費挹注,支持民眾購買電動機車並持續受理申請。

工業局也說,目前國內各車廠積極配合政府推動電動機車政策,除開發高性價比車款,並提出創新營運模式滿足消費者外,加上環保署及地方政府加碼,今年電動機車補助數量較106年4萬台大幅成長,預估將可達8萬台。

工業局表示,後續仍將持續投入資源,輔導車廠開發高性能電動機車,並鼓勵業者布建能源補充設施,以儘早落實2035年新售機車全面電動化政策。

資料來源:https://www.economic-news.tw/2018/11/TES-Subsid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