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國旅送夜市抵用券 經濟部:可帶動消費逾17.4億元

發布日期:2019-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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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抵用券
夜市抵用券樣張出爐

第二波旅遊補助再加碼,自由行旅客只要入住有參加交通部觀光局優惠活動的旅宿業者,登錄觀光局補助系統,辦理身分證字號檢核後,除可獲得住宿1000元折抵,經濟部將再發給夜市抵用券每房200元,每一身分證限領取一次。實施期間從9月16日至12月31日止。經濟部今(6)日表示,預估本方案除可為夜市引入消費人潮,也將帶動17.4億元的消費效益。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主任郭坤明表示,為鼓勵在地消費,抵用劵規劃原則,根據旅宿所在區域,其縣市政府登記或列管有案的夜市使用。其中北區(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市)、中區(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南區(嘉義縣市、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不可跨區使用,但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及離島縣市旅遊則不予限制。也就是說,到宜花東及離島旅遊,不僅領得到抵用劵,並且年底之前全台各地都可使用。

經濟部委由財政部印刷廠,設計印製夜市抵用券,每張面額50元,不得換現、不找零,等同有價證券,偽造、變造者須負相關刑事責任。

有關抵用券的發放作業,經濟部將與交通部觀光局,邀集各轄市、縣市政府召開說明會。全國七十餘處縣市政府登記列管的夜市名單及座落地點,可掃瞄抵用劵正面的QR code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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