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網站代購商品規避檢驗 標檢局:最高罰200萬

發布日期: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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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購物已是消費者生活常使用的消費型態,標檢局今(9)日表示,近期興起的「網路代購販售」模式由代購業者向國外訂購商品,且商品又是應施檢驗商品,卻用消費者名義以自用品免驗輸入方式規避檢驗,恐將涉及違反商品檢驗法第6條規定逃避檢驗,而受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處分。

標檢局說明,網路代購販售應施檢驗商品,因其實際將商品引介進入國內消費市場,並使消費者透過該引介而取得該商品,是實質輸入者,即為商品檢驗法所規範之報驗義務人,代購業者如輸入未完成檢驗程序的商品,將涉及違反商品檢驗法規定。

為確保網購商品的安全性,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已要求網路賣家販售應施檢驗商品時,應於銷售網頁主動揭示商品檢驗標識,或提供商品已完成檢驗程序的證明;另代購業者仍應依規定完成檢驗程序,且代購商品要符合檢驗規定,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標檢局也鼓勵民眾在國內購買應施檢驗商品,以獲取應有保障;如消費者自行上國外網站購買應施檢驗商品,雖得以自用品方式申辦免驗方式輸入,但這些商品恐面臨如電器商品適用電壓、插頭型式,或嬰幼兒用品因體型等不同,而無法完全適用,甚至售後維修、保固等保障不足的問題。

此外,針對媒體報導、民眾關注及檢驗規定常常不符合的商品,標檢局也辦理網路市場檢查,查核應施檢驗商品是否標示商品檢驗標識,並規劃建置資訊系統,自動蒐集與分析高風險商品及賣家列為優先查核對象,強化網路監管,以確保市場上應施檢驗商品有符合檢驗規定,防制不安全商品於市場販售。

標檢局也會持續與網路各大平臺保持良好溝通與建立合作管道,主動針對涉違規商品進行宣導下架,維護網路商品交易安全性。

 

(資料來源:經新聞 經濟部 2020-11-09 https://www.economic-news.tw/2020/11/2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