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徵耗水費目標期程不變 水利署:年底前提方案

發布日期:202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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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外界以王美花部長於工總會員大會時針對耗水費的談話,質疑政府推動耗水費的決心,經濟部水利署於17日澄清說明,開徵耗水費的目標、期程及方向皆不變,仍會依照原規劃於年底前提出方案。

水利署指出,目前是以最大人力來投入多找水、多省水、多調水的抗旱工作,未來會依照承諾推出耗水費方案,兩者並無相悖,更沒有政策跳票的問題。

至於王部長在工總會員大會中所表達的,主要是表達希望讓水利署專注鑽井、探勘、人工增雨等抗旱工作,但仍會依照原規劃於年底前提出方案。

水利署表示,目前規劃方向是採向大用水戶繳耗水費,徵收辦法方案已在各種產業界座談會廣徵意見,也會參考全國工業總會4月11日提出的全水政策五大建議。

水利署並表示,目前再生水廠由政府公務預算興建,水價達18元以上,開徵耗水費可加速建設、減輕政府與用戶負擔,提升使用再生水誘因。

另外,徵收對象是以每月用水量超過一定水量的大用水戶為優先,因為工業用戶多集中於園區內,用水集中,容易裝設回收循環設備,可提高回收率,也可使用再生水等非自來水水源,最易達成耗水費節水目的。

 

(資料來源:經新聞 經濟部 2021-04-19 https://www.economic-news.tw/2021/04/Water-consumptio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