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循環材料應用 經濟部修訂廢棄物利用管理辦法

發布日期:202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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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今(28)日表示,為持續推動資源再生產業發展,「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已於6月24日檢討修訂,納入再利用產品許可年限、新增再利用產品及用途等,並導入即時追蹤系統(GPS)強化鋼爐碴再生粒料流向管理,避免違規情形發生,以配合廢棄物再利用實際應用情形,讓再生產業發展過程兼顧興利與防弊。

經濟部工業局表示,為協助產業掌握再利用法規修訂內容,已於本(7)月以線上方式辦理法規說明會,共吸引包含200家以上業者、產業公會及環保主管機關,共計逾500人參加。

本次法規修正重點,在「興利」方面,包含:一、延長高價值(如稀貴金屬)及低運作風險(如水泥等依商品檢驗法規定應施檢驗之產品)再利用產品許可年限;二、有機及可燃廢棄物再利用種類新增「生質能原料」、「固體再生燃料原料」用途;三、明定鋼爐碴之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可供作管溝回填及公共工程道路相關回填使用;非構造物用預拌混凝土則可供作非構造物及製造業與倉儲業廠區建築物主要構造以外用途使用。

此外,在「防弊」方面則有:一、要求鋼爐碴再生粒料清運機具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及申報聯單,強化流向追蹤管理,並正面表列各項再利用產品品質標準;二、另增列得要求再利用機構停止收受廢棄物之違規樣態;三、於高風險性再利用種類增訂再利用用途產品貯存量超過前6個月之累積銷售量時,應停止收受廢棄物之規定,避免因再利用產品無市場需求而衍生不當運作。

經濟部強調,未來將持續滾動檢討再利用法令及推動循環材料應用,引導更多產業加入資源再生的行列,讓「好」的材料用在「對」的用途,逐步實現「循環經濟」產業發展願景。

 

(資料來源:經新聞 經濟部 2021-07-28 https://www.economic-news.tw/2021/07/circular%20econom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