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度申報將展開 經濟部提醒3月底前須完成

發布日期:20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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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洗錢防制政策,公司法規定公司申報制度,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每年應於3月1日至3月31日完成年度申報,經濟部今(24)日提醒,公司要在期限內上網申報上一年度(110年)截至12月底止有關「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股份(或出資額)超過10%股東」的資料。


「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網址:https://ctp.tdcc.com.tw)將會在3月1日開放,並依公司所填寫的聯絡資料,陸續以電子郵件提醒公司管理者及代理人依限完成年度申報。

曾經申報過的公司,直接用自行設定之帳號密碼登入「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後,進入年度申報畫面先按「匯入前次申報資料」,如資料未變動,經檢視匯入資料無誤後直接點選「確認申報」即可完成申報。

依據「公司法第二十二條之一資料申報及管理辦法」規定,公司申報的類別有「首次(設立)申報」、「變動申報」及「年度申報」。公司在完成「首次(設立)申報」後,所申報的資料如有變動,業者要在變動後15天內完成「變動申報」。此外,自109年起,公司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應完成「年度申報」。

經濟部表示「年度申報」目的是確認公司上一年度(110年)截至年底的申報資料正確性。依規定,凡在111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沒有做過「變動申報」的公司皆須在111年3月底前完成「年度申報」。

經濟部提醒,公司如未依規定申報或申報資料不符,經限期通知未補正者,將處代表公司之董事新台幣5萬以上50萬元以下之罰鍰,經再限期通知仍未改正者,按次處新臺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之罰鍰,至改正為止,其情節重大者,得廢止公司登記。

經濟部已於申報平臺網站放置操作教學影片及常見問題Q&A,並提供「4121166」客服諮詢專線,民眾於年度申報過程中如有疑問,可洽詢客服諮詢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