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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自主記帳及建立會計制度對企業產生深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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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譽會計師賴宏杰

 

 在1051月份新聞報導中,彰化地方法院針對頂x逃漏稅案開庭,企業主魏OO供稱為了公司營運方便,設有內外帳,他提供私章以及私人帳戶給會計部門使用,不過細目他本人不清楚,但帳戶都是營業用,實際上沒有進入他個人口袋。
 

 檢方查出頂x製油從民國951月開始到民國10212月,短開銷售金額73000多萬元,存入魏OO的私人帳戶,至於公司會計故意不把差額登載到頂x集團的會計帳簿,使得公司財務報表不實。目前上述案件仍在法律程序進行中,雖然最終判定結果仍未確定,但對上述企業營運已產生相當大的影響。
   

  企業若未能自主記帳及建立會計制度其相關罰則,在商業會計法第71條中有規定: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
二、故意使應保存之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滅失毀損。
三、偽造或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內容或毀損其頁數。
四、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記錄,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五、其他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會計事項或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另外關於負責人、經理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未依規定設置會計帳簿、毀損會計帳簿頁數,或毀滅審計軌跡、未依規定期限保存會計帳簿、報表或憑證、未如期辦理決算等以上違反會計憑證報表規定,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因此,上述相關人員皆需恪守遵循法令之規定,避免誤觸法網。
    中小企業在資源不足、人才不全的前提下,常常發生不當財務行為,例如:經營者憑著抽象感覺經營企業或是進行未具專業評估的營運擴張,導致企業產生龐大資金缺口,抑或虧損逐期增加未有起色。
分析其發生原因在於:


一、會計制度不健全
    許多企業製作財務報表之目的,只是為了應付稅捐機關的調查或銀行借貸之要求,企業本身沒有僱用專業會計人員,僅在需要時才臨時委外製作合乎規定要求之帳簿及會計記錄,因此一家企業可能同時擁有內帳、外帳、公司帳、銀行帳及稅務帳的可能性,但卻沒有任何一個能夠真實表達企業之財務狀況,企業經營者及財務管理人員很難從中獲得預警、分析潛在問題、得知決策成果及掌握企業整體狀況。

二、財務報表分析能力不足
 財務報表為適當記錄、整理及彙總各種會計交易資料之結果,而企業必須具備分析報表的財務人員,方能從中     發掘企業之潛在問題及管理決策是否適當,以充分發揮財務報表在企業管理上之功能。

 

三、成本計算不夠精確
    許多企業由於其會計記錄與產銷成本及業務收支間之關係完全脫節,故無法由財務報表得知產品實際成本,產品售價之訂定只好利用概略估計的方式求得。另外,由於成本資料的欠缺,企業在與同業競爭時,容易發生盲目訂價或削價求售之情形,甚至發生產品售價低於產品直接成本的現象,又或是報表沒有進一步去分析銷貨組成項目,導致部分品項毛利過低侵蝕獲利而不自知等情況,無法及時改善或調整,造成日後更大的損失。


四、現金流量觀念缺乏,資金預算管理不佳
    企業缺乏現金可能比缺少利潤更容易造成倒閉,企業雖可從銷售活動中獲取現金,來支付所有產銷相關費用,但由於每日現金收入與支出並非完全相同,若每日收入大於支出尚不會發生問題,但如果支出大於收入,則必須有足夠的現金存量去支應其間的差額。許多企業常常左手收錢右手付錢,沒有完整的記錄及規劃,直到錢不夠用才開始想辦法,往往為時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