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據點業務拓展

發布日期: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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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市場拓銷 |  主辦機關: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  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計畫目的 :

海外據點為我貿易推廣機構延伸在海外的觸角,舉凡商情資訊及商機蒐集研析、與駐地工商團體之交流、貿訪團及參展團等之海外推動執行、買主及媒體洽邀、駐地臺商及前往駐地拓銷廠商之服務、專案貿易推廣業務等,除由本部駐外單位提供協助外,亦有賴於外貿協會60個海外經貿據點之協助。

 


 

服務內容 :

為協助廠商拓銷新興市場,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委託外貿協會於17國19城市規劃「海外商務中心」作為廠商拓銷新興市場前進基地。型態分為獨立辦公室及商務辦公桌,使用一週內免收租金,一週以上則以優惠價格提供服務。服務內容包括市場資訊及貿易投資諮詢,代尋當地臨時人員,及網路、電話、傳真、影印等硬體設備(各商務中心提供硬體設施因地而異,詳情請洽各海外據點)等,俾作為臨時辦公處所,協助廠商建立海外橋頭堡。各國據點如次: 一、獨立辦公室: (一)日本(大阪) (二)墨西哥(墨西哥市) (三)印度(清奈、孟買) (四)俄羅斯(聖彼得堡) (五)緬甸(仰光) 二、商務辦公桌: (一)巴西(聖保羅) (二)土耳其(伊斯坦堡) (三)印度(加爾各答) (四)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杜拜) (五)哈薩克(阿拉木圖) (六)埃及(開羅) (七)肯亞(奈洛比) (八)科威特(科威特市) (九)菲律賓(馬尼拉) (十)伊朗(德黑蘭) (十一)越南(胡志明市) (十二)澳大利亞(雪梨) (十三)孟加拉(達卡) (十四)日本(大阪)

 


 

對象資格 :

一、近一年出口實績達10萬美元。 二、無仿冒及其他不良記錄(自創品牌廠商優先考慮)。 三、或經外貿協會認可之貿易相關服務業者。

 


 

獎勵方式 :

 


 

應備文件 :

一、承租報名表一份。 二、經濟部公司執照影本一份。 三、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一份。

 


 

申請程序 :

 


 

連絡窗口 :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賴鈴琍小姐(02)2725-5200 轉1596 e-mail: lilylai@taitra.org.tw

 


 

查詢網站 :

http://mk.taiwantrade.com.tw/html/MDN500S05.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