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力與公用設備補助作業要點

發布日期:2018-02-21
點閱次數:654

服務項目:研發補助 |  主辦機關:經濟部 |  執行單位:工業技術研究院


 

計畫目的 :

推動節能減碳政策,鼓勵能源用戶使用高效率動力設備並加速汰換老舊設備,以提升產業生產效能及整體能源使用效率,期帶動國內動力與公用設備產業之發展,特訂定本要點。

 


 

服務內容 :

補助購買期間內所購置合於下列條件之空氣壓縮機、風機及泵,且已內含電動機之完整產品

 


 

對象資格 :

補助對象: 1.依法設立登記之法人。 2.依法設立之公法人。 3.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醫療機構。

 


 

獎勵方式 :

1.依下表補助基準規定計算2.補助上限及加成規定:(1)同一補助對象同一年度補助金額,以新臺幣五百萬元為補助上限。但補助對象屬年營業額新臺幣一億元以上者,以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為補助上限。(2)補助對象屬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規定之中小企業者,其補助金額依補助基準乘以一點二倍。

 


 

應備文件 :

(1)為公司者,檢附公司設立或變更之最新登記資料及之最近一期營業稅申報書;為中小企業者,應另檢附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證明文件。(2)為其他法人者,檢附相關主管機關核准設立或登記之文件及最近一年結算申報書,結算申報書若為人工申報應有加蓋主管機關之收件戳。(3)醫療機構:檢附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文件。

 


 

申請程序 :

1.購買登錄產品並且完成安裝2.上網填表申請檢附資料郵寄3.審核通過核撥補助

 


 

連絡窗口 :

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03-5820300

 


 

查詢網站 :

https://www.mdss.org.tw/subsidy/info/index.aspx